一份判决书让“王者荣耀”的商标纠纷跃入众人的视野。6月1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外通报了“王者荣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案的一审结果,认定诉争商标损害了游戏作品名称“王者荣耀”的在先权益。近年来,作

一份判决书让“王者荣耀”的商标纠纷跃入众人的视野。6月1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外通报了“王者荣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案的一审结果,认定诉争商标损害了游戏作品名称“王者荣耀”的在先权益。近年来,作品名称被恶意注册成商标而引发纠纷的事件屡屡出现,除了此次的“王者荣耀”外,“铁臂阿童木”“小羊肖恩”等也曾陷入类似纠纷,这既让作品拥有者强化了保护意识,也给那些想要借助作品名气而搭快车的经营者给予警示。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

(图片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网截图)

“民告官”一审获胜

在部分人的印象里,“王者荣耀”指代的是腾讯推出的游戏产品,但该名称此前也由第三方注册为酒类商标,由此引发一系列争议。针对诉争商标所引发的纠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一审审结“王者荣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案,判决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公开资料显示,该案件的诉争商标由贵州问渠成裕酒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葡萄酒、白酒”等商品上。2018年6月,腾讯对诉争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没有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诉争商标的注册未侵犯腾讯公司的著作权,亦未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由,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对此,腾讯不服该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者荣耀”作为游戏作品名称已为公众所熟知,同时游戏的周边产品通常会涵盖饮料、食品、日用品等多种商品,原告亦举证证明已与麦当劳等合作开发了多种饮料等周边,诉争商标与《王者荣耀》游戏作品名称一致,构成标志近似,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该白酒等商品是原告的商品或者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此外,游戏《王者荣耀》的上线日期早于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日,第三人还申请注册了多个带有“王者荣耀”“王者”或“荣耀”字样的商标,据此可以看出第三人申请注册诉争商标具有主观恶意。

恶意抢注损害商业价值

腾讯之所以执着于通过法律渠道认定诉争商标无效,与作品名称存在一定商业价值有关。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认为,“王者荣耀”已经成为超级品牌,从特定领域变成全社会都耳熟能详的知名品牌与游戏标志,它的影响力已经超过一个具体的行业范围,因而会对它周边整体形成非常大的影响,如果名称被别人注册、抢注或利用了往往会对公司本身产生很大的损害。

而观察游戏《王者荣耀》推出的各类周边及衍生品可以发现,往往一经推出便受到较高的关注,同时此前推出的逍遥游鲲抱枕、Logo马克杯和部分T恤产品,也曾一度出现上市后售罄的情况。对此,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邵男表示,“具有知名度的作品名称,无疑也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假若被他人注册成商标,作为作品的出品方或版权方,必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如作品衍生品的销售,衍生服务产业的发展等。”

不只是“王者荣耀”,近年来也有其他多个作品名称被第三方注册成商标,并通过法律进行判定。以“铁臂阿童木”为例,2009年12月,泉州市菲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出诉争商标“铁臂阿童木”的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25类“靴、运动靴、运动鞋”等商品上,对此手塚株式会社于2014年12月针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最终该诉争商标被认定为无效。除此以外,“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羊肖恩”同样也出现过诉争商标,最终被裁定宣告无效。

提前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尽管多个作品名称在诉争商标的纠纷中获胜,但邵男表示,若要诉争商标被判为无效,作品名称也需要具备相关条件,“首先该作品一定要有较高的知名度,这应当是一个前提,也是推定抢注人恶意的一个重要依据。其次,作品名称应当具有特点,能和作品形成对应关系,不能是指向特别模糊的一个名称。此外,要具体分析涉嫌抢注的商标,标志是否近似,是否会引人误解,是否会造成混淆等,综合考虑无效宣告成功的可能性。”

面对不时出现的恶意抢注事件,张颐武强调,商业利益保护和整体声誉、影响力的保护很必要,对商标权有严格管理才能使社会正常、健康发展。对此,企业可以采取早注册、早采取措施的方式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也要早考虑到未来作品名称可能会被别人所利用的可能性。

此外,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商家泉提醒,“不要觉得哪个作品名称好,就直接拿来注册商标,也不要觉得哪个明星、名人、电视剧中的角色等听着好听、知名度高,就去盲目注册。注册商标还是要坚持一个原创性,否则就会有被无效的风险。”

北京商报记者 郑蕊 实习记者 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