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二、著作权的权利取得(必须申请著作权登记才能保护作品吗?)

1、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即产生。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

2、虽然著作权自动保护,但作者身份、完成时间、作品内容、作品原件等焦点问题通常难以留存,真实性亦不好确认,导致举证时有理说不清。而《著作权登记证书》经官方认定,是有利的维权凭证,可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同时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三、著作权的作品概念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作品具有以下条件:

(1)独创性。

首先,独创性中的“独”并非指独一无二,而是指作品系作者独立完成,而非抄袭。假设两件作品先后由不同的作者独立完成,即使他们恰好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均可各自产生著作权。典型如摄影作品,两名摄影师可能先后对同一景点进行拍摄,角度、取景等内容基本一致,但在后拍摄者并未看到过在先拍摄者的作品,系自己独立拍摄,后者同样可以对其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

其次,独创性须满足一定的创造性,体现一定的智力水平和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创造性不同于艺术水准,无论是画家还是普通孩童,只要其绘画能够独立按照自己的安排、设计,独特地表现出自己真实情感、思想、观点,都能够成为作品。

(2)以有形形式表达。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而非思想本身,作品应当是智力成果的表达,可供人感知并可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思想是抽象的、无形的,不受法律保护,仅当思想以一定形式得以表现之后,方能够被他人感知,才能成为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四、著作权的作品种类

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作品种类分为以下几类: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8、计算机软件。由于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计算机软件作品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此为兜底条款,用以涵盖立法者未能预见到的新形式的作品,使无法归入前述分类的作品能够得到相应的保护。2020年修正的《著作权法》更改了原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表述,更有利于发挥兜底条款的作用。

五、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此外,创意、题材、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不构成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六、体育赛事名称、或某个商标名称能否申请版权保护?

单个的文字或过于简单的语句不具备独创性,无法构成文字作品。如果赛事名称或商标名称中的全部或部分文字是经过艺术加工、具有美感和独创性的字体,可以按照美术作品登记。

七、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1、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除特殊情况外,仅能由作者行使。(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它包括作者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假名、笔名,禁止或允许他人署名等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9)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著作权保护期

根据不同的权利内容,法律给予其不同的保护期限。

(1)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

a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b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c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a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自然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b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c视听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八、著作权登记形式

主要分为软件登记、作品登记、数字登记。

九、著作权的转让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项、几项或全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受让人可以取得该著作权中的一项、几项或全部著作权财产权。著作权人身权因为具有人身属性,因此不能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客体。

著作权的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流程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5、审查

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是外地的,版权保护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十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接收材料→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制作发放登记证书→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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